广东财经大学自考(广东财经大学自考学费)
广东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广东省重点建设大学,是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学校。
1983年,学校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校名为广东财经学院;1985年,学校更名为广东商学院;2013年,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学校于建校伊始即开始招收本科生;200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7年获批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截至2021年4月15日,学校有广州和佛山三水两个校区,并与省教育厅、佛山市政府、佛山市三水区政府共建佛山校区,占地面积2275亩。
(一)广东财经大学自考招生专业行政管理、金融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商务技术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方向)、会计学、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嵌入式技术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技术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移动商务技术方向)、税收学、法学(法律方向)、法学(法律独立本科方向)等。
(二)广东财经大学自考报名条件凡在广东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三)广东财经大学自学考试时间每年开设三次考试,分别在每年1月、4月、10月份举行,每次考试最多可报考4门课程,各位考生可根据当年考试开考课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报考。
(四)广东财经大学自考毕业条件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五)自考毕业证书效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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