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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自考报名(广东财经大学自学考试报名)

广东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广东省重点建设大学,是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学校。

1983年,学校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校名为广东财经学院;1985年,学校更名为广东商学院;2013年,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学校于建校伊始即开始招收本科生;200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7年获批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截至2021年4月15日,学校有广州和佛山三水两个校区,并与省教育厅、佛山市政府、佛山市三水区政府共建佛山校区,占地面积2275亩。

(一)广东财经大学自考招生专业

行政管理、金融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商务技术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方向)、会计学、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嵌入式技术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技术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移动商务技术方向)、税收学、法学(法律方向)、法学(法律独立本科方向)等。

(二)广东财经大学自考报名条件

凡在广东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三)广东财经大学自学考试时间

每年开设三次考试,分别在每年1月、4月、10月份举行,每次考试最多可报考4门课程,各位考生可根据当年考试开考课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报考。

(四)广东财经大学自考毕业条件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五)自考毕业证书效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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